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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公告通知
关于征集师生艺术作品展作品的通知
时间: 2015-05-21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文化品味,展现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艺术修养和风采,营造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学校拟举办“北京吉利学院师生艺术作品展”。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,全方位开展书法、绘画、创意设计、工艺美术、雕塑、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题材不限,可突出中国文化特色,展现吉利风采及中国-比利时友谊
二、征集对象: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
三、起止时间:即日起至6月2日止
四、活动组织:教务部组织,设计学院承办,图书馆和后勤部协办
五、征集内容:
1.书法作品:毛笔、硬笔书法;建议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宣纸,装裱立轴、横幅、扇面均可。
2.绘画作品:国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油画、雕塑等;国画作品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,亦可做扇面;油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尺寸不超180*97cm。
3.摄影作品:题材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。数码照片要求长边不低于1024像素,高质量JPG格式。作品除对影调、色彩、亮度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,不得采用水纹、签名等修改;不收创意电脑合成照片。照片冲洗后不小于10寸,最好用镜框装裱。
4.其他艺术作品:形式不限,包括但不限于创意设计、工艺美术、雕塑、篆刻等,具有一定的思想和文化品位,主题积极向上。
5.作品要标明题目。
六、相关说明:
1.请将作品自行装裱好,并将作者详细信息、作品名称填写在附表中。
2.报送的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,如涉及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,同时取消评奖资格。
3.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。作品分教工组和学生组,分设书法、中国画、油画等、摄影、工美设计等共5类,每类将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,酌情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励。
4.学校将选择部分作品在校图书馆予以展出。艺术作品可经本人许可后学校予以收藏,授予相应证书,作品会不定期展示,亦可作为学校礼品赠送贵宾。
5.请将作品于6月2日前提交到设计学院教务科办公室,联系人:颜老师,地点:文德楼545(原G座楼545),联系电话:60756009。
希望各学院、各部门做好动员,组织大家积极参与。
北京吉利学院
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